建设部明确“90平米”和“70%”概念

 

  建设部9月13日正式公布了《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对此前市场普遍存在疑虑的“90平方米”和“70%”两个概念给出了明确界定。

  今年5月,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文件中提出:“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但对于什么是套型建筑面积以及70%比例是项目控制还是总量控制,业界一直存在争议。

  对此,建设部在《意见》中明确指出,“套型建筑面积是指单套住房的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据业内人士分析,同一房子的套型建筑面积一般要小于建筑面积,90平方米套型建筑面积的房子换算成通常所用的建筑面积甚至可能超过110平方米。

  关于70%的比例,《意见》提出了总量与项目结合的原则。具体规定是: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含县城)年度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针对普通商品房选址越来越远离市中心的情况,《意见》提出,各地要充分考虑中低收入居民家庭生活对交通设施条件的要求,合理安排普通商品房的区位布局,方便居民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