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次对幼儿园装修管理做出规范

 

  今后,北京市幼儿园在装修前必须提前告知家长,装修后空气质量检测如果不合格,市教委将禁止幼儿园开园接收幼儿。

  按照规定要求,幼儿园的大规模装修、改建需间隔5年左右,小规模局部装修、改建不宜重复进行。北京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说,“装修、改扩建项目达到园所面积50%以上的幼儿园,不得边施工边收托幼儿。进行小规模装修、改建的幼儿园,应将建筑施工区与幼儿生活、活动区严格分开,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装修、改扩建项目竣工后,应委托专业部门对空气质量进行检测,确保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未经检测及检测不合格的,不能安排幼儿使用或重新开园。强行擅自开园、造成伤害事故的,给予降级、降类处罚,并在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