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届全国美展艺术设计展作品征集的通知
2009-06-01
各装饰设计企业、各位会员:
全国美术展览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办,全国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及部队共同执行的全国性规模美术展览。是中国最高规格、最大规模的国家级美术作品展览。该展览每五年举办一次。自1949年起,已经成功举办十次,在中国艺术届享有较高声誉。作为全国美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十一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艺术设计展将于2009年9 月29日在深圳开幕。展览面向全国直接征集平面设计、环境艺术、工业设计、服装染织四大板块的作品,免收参评参展费用,要求送展作品必须是近五年来创作的新作。
此次展览也是深圳获得联合国授予“设计之都”之后承办的第一个全国性设计作品展。为了充分展示深圳设计之都的城市魅力和深圳艺术设计队伍先进的设计理念和创新能力,深圳市政府号召广大设计企业、设计师、院校相关专业师生踊跃提交最近五年的优秀设计作品,积极参展参评。室内设计类作品可交至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由协会统一向汇总全国美展投稿推荐。
投稿截止时间:2009年6月30日,逾期不收。
投稿地址:深圳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工业区127栋6楼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电子邮件:szaid@126.com
联系电话:0755-83869411-702或673
联系人:胡艳芬 朱熙 韦志浩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2009年6月1日
附件:
1、第11届全国美术作品展环境艺术设计作品展征稿函
第11届全国美术作品展环境艺术设计作品展征稿函
征集范围:
全国设计院校环境设计专业教师和学生、设计公司和设计师个人的环境设计作品。第十届美展后、近5年来创作的环境设计作品(包括已建成作品和概念设计方案)。
作品内容:
1.环境规划、景观设计(包括景观艺术品设计、环境设施设计)
2.室内设计(包括室内空间设计、展示设计和陈设艺术设计)
3.家具设计
作品规格:
1.设计作品的图片电子文件,要求实景(或实物)照片或效果图,可附平面和立面图,每个案例至少要有三张以上的图片,要求有全景、有细部、有图片说明文字,文件格式统一为Tif 300 dpi。
2.每个案例要求有简短的设计说明文字(包括作品名称、所在地点、建成时间、设计师、施工单位、设计说明,用word文件存储)。
3.附介绍设计作品的powerpoint文件一份(包括作品图片和说明),精度不低于72dpi。提供设计作者详细的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
评选方式:
初评选出入围作品约150件左右,入围作品将在中国美术家协会环境设计艺术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国环境设计网”上公布,并电话通知入围作品作者,作者接到电话后邮寄统一规格的设计作品展板或原件(具体要求另行通知)。未入围作者不另行通知,电子文件不退。
作品寄送:
邮寄内容:包括作品图片、说明文字和powerpoint文件的电子文件光盘。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8号
中央美术学院14号楼108室 第11届美展环境设计作品收件办公室
(注:深圳室内设计作品可统一交至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邮政编码:100102,收件人:林文文
电 话:010-64771182 15810168829
征稿截止日期:2009年7月5日
初 评 日 期:2009年7月10日
初评结果通知:2009年7月12日
入围作品收件截至日期:2009年8月10日
展览时间及地点:2009年9月、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