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缴纳2009年度协会会费的通知
2009-09-24
各会员单位、各会员:
2009年度会费缴纳工作已经开始,会费收入是协会开展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希望大家积极履行会员的义务,自觉缴纳会费,以实际行动支持协会建设,支持深圳室内设计行业发展。现将2009年度会费缴纳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缴费对象:此前尚未缴纳会费的所有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
二、缴费时间:2009年9月1日-9月30日
三、会费标准:
会员类别 |
会费标准 |
备 注 |
个人会员 |
300元/年 |
|
理事会员 |
1000元/年 |
|
常务理事 |
2000元/年 |
|
学生会员 |
150元/年 |
转为个人会员后为300元/年 |
团体会员单位 |
装饰设计公司2000元/年 建材\家居企业5000元/年 |
|
团体理事单位 |
5000元/年 |
仅限装饰设计公司 |
根据财政部有关规定,会员单位会费可在企业管理费中列支 |
四、缴费方式:
缴费方式 |
缴 费 说 明 |
直接交款 |
直接到协会会员部交纳现金或转账支票。 |
银行汇款 |
户 名: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红荔支行 账 号:8183 8146 5510 001 注:请在汇款凭证用途栏注明姓名及“会费”字样,并将汇款凭证传真至协会办公室 |
邮政汇款 |
汇款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7栋新领域大厦7楼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邮 编:518048 收 款 人: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注:请在汇款人附言栏注明汇款单位、姓名及汇款用途。 |
请您汇款后将汇款回执传真到83869568确认。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福田区金地工业区127栋7楼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联系人:苏丽娜 叶凌瑶
联系电话:83869411转808、818
传 真:83869568
特此通知!
特别提醒:会员缴纳会费不要将款项打到个人账号,如支付现金或支票,请务必要求收款经办人提供我协会正规收据,以避免不必要损失。
深圳市室内设计师协会
2009年9月20日